年齡在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間出生)。
應屆碩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職),以及報考面向村(社區(qū))干部、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事業(yè)站所工作人員定向招錄職位的人員,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(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人民警察職位,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(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);特警職位,年齡在25周歲以下(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);醫(yī)學類人民警察職位,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)。
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,以招錄職位表為準。